眉山市派普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公示
眉山市派普污水处理有限公司
关于眉山市派普污水处理厂
自行监测方案的公示
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按照《国加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(试行)》(环发[2013]81号)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、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规定和要求,根据污水处理厂的实际生产情况。制定年度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方案,并严格执行。公示内容如下:
基础信息,生产工艺及排污情况,执行标准及其限值,自行监测内容,监测报告,年度报告,采样和样品保存方法,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,自行监测信息公布等内容
自行监测方案详细内容见附件
公示时间:2020年9月23日-2020年10月13日
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联系人:陈龙
联系电话:15328780584
眉山市派普污水处理有限公司
2020年9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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